三维动画工作室

发布时间:2019-10-21作者:设置

三维动画工作室

一、实验室介绍


二、该实验室拥有以下仪器设备:

  1. 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师用电脑,全高清投影机、120寸宽屏投影幕,无线扩音器。

  2. 网络设备:每个工位配置了电源、网线接口,并配备了可供100台设备同时访问的无线网络以及网络储存设备。

  3. UI测试设备:604K平板电视,427寸全高清显示器,5台不同尺寸、不同比例、不同分辨率的屏幕测试装置,可以用于网页、APP等不同尺寸屏幕的对比测试。屏幕校色仪。

三、承担课程

  1. 计算机三维设计

  2. 三维游戏角色表现(1

  3. 三维游戏角色表现(2

  4. 游戏角色绑定与动画

  5. 次时代游戏角色设计

  6. 游戏道具设计

  7. 游戏特效设计

  8. 二维游戏场景设计




《三维动画工作室管理条例》


三维动画工作室是数字媒体艺术系游戏专业实践环节的教学场所,也是学生课外实习时间以及校企合作的创作场所,是教学环节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应用型人才过程中的重要物质保障。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保证。数字媒体艺术系根据院、校两级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三维动画工作室管理条例》。

一、三维动画工作室的使用

1.本院师生课程内使用,授课教师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2.本院师生课程外使用,需与教学活动相关,并通过指导教师向管理人员提前申请,安排使用时间。

3.本校外院师生使用需要通过教务办公室申请。

4.外校人员申请需要通过学院办公室申请。

二、实验员安全要求

1.三维动画工作室内禁止任何明火出现,禁止使用打火机,禁止吸烟。

2.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原则,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必须服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在使用过程中,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走动、禁止追逐、打闹,以防碰到设备造成损坏。

4.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不能擅自调换或拆卸电脑设备,以免造成意外损失。

5.三维动画工作室为教学拍摄场所,禁止与教学无关人员在棚内停留、睡觉、大声喧哗、嬉戏。

三、实验环境要求

1.三维动画工作室内严禁携带各种食物进入,严禁携带容器无法密封的饮料进入。

2.进入三维动画工作室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保持实训室的整洁、卫生。

3.离开实训室时,使用者应将三维动画实验室打扫干净,关闭主机和显示器、关闭照明、确认关好门之后才能离开。

四、实验室设备管理要求

1.学生如需自带道具需提前与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得以批准后方可带入,使用结束后需要带离实验室。三维动画工作室内禁止放置私人物品。

2.在使用较贵重的、精密的仪器时,必须更加小心谨慎,要在教师或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切勿鲁莽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事故,违者后果自负。

3.在实训过程中,如有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人员,并及时办理登记、报废手续。视原因确定赔偿标准及处理意见。

4.三维动画工作室中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取出或带走,违者将严肃处理。

5.实验结束时,要请点物品,查验设备,必须将借用的所有器材、道具归还,经管理老师验收后方可离开三维动画工作室。



三维动画实验室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三维动画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基地,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突发事故模拟演练,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条 组织、协调、督促各实验室使用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根据学校的实验安全工作计划开展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实验室应设定一名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安全违章行为。

第四条 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统一认识,确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第五条 根据动画创意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张挂在实验室明显区域,严格贯彻执行;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新进实验室人员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

第六条 动画创意实验室安全检查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技术安全工作档案。

第七条 实验室与实验室使用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第二章 消防安保

第八条 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显、取用方便之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非应急状况下,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保持实验室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卫生。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保持走道畅通。严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挡消防安全通道。

第十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第十一条 实验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对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超负荷用电。实验电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管,确实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实验,电气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监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 电、水、气等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实验室应定期对电源、水源、火源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要有记录,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安装接地装置,对出现老化现象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第十四条 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各种类型的电加热器具。实验中必须使用明火时,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要清除可燃物品。

第十五条 实验楼(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需要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十六条 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剩余药品必须妥善保存。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及时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

第二十条 实验室在从事涉及压力容器、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应采取适当的防盗技术手段,安装必备的防盗设施,实验楼等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门卫和晚间值班人员,门卫和晚间值班人员应按门卫制度和值班职责,尽心尽职。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做好实验室防盗安全工作。一旦发现盗窃事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第三章 环境与设备安全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废气、废液、废渣和噪声的处理与排放的管理,不得污染环境。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抽烟﹑吃食物和乱丢垃圾。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第二十五三条 新建、改造、扩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并坚持竣工合格验收制度。

第二十四条 废放射源的处理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待处理的废放射源必须妥善保管,严禁随意堆放、掩埋、焚烧和丢弃。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废弃装置,在没有取出放射源的情况下,不得对其装置进行任何处理。

第二十五条 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随机文件和资料,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组织做好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工作;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安全。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检修。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持良好的性能和准确的精度,并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学校有关部门停水停电的通知和气象部门的恶劣天气预警通知,注意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措施,如遇台风、暴雨、冰雹、雷暴等恶劣天气,应提前对贵重仪器设备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小外界影响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在发生恶劣天气情况时,须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值班。

第二十九条 各类实验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上机前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上机时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后必须有人值守,用完仪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遵守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阻、纠错直至拒绝其继续使用。

第三十条 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各种随机资料,要按规定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携出或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批准,向管理人员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第三十一条 贵重仪器设备及其附属的安全装置,未经申报批准,不准随意拆卸与改装。确需拆卸或改装时,应书面请示学院(研究院)领导批准,并报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实施。

第四章 保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 各实验室应定期清查本室承担的科研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划定密级;按照密级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第三十三条 实验室承担的涉密科研项目的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按科技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涉密项目的实验场地,一般不对外开放。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参观的,必须报厦门大学保密委员会批准,并划定参观范围。

第三十五条 实验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的,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应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故。

第五章 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三十七条 发生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应立即报警。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实验室和个人,所里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令其限期整改。凡被责令整改的实验室,要采取相应的限期整改措施,经各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三十九条 对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了被盗、火灾、中毒、人身重大损伤、污染、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研究所、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对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者,将予从严处理。

第四十条 对安全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处理意见。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学生实验守则

  1. 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实验室操作规程实验。

  2. 禁止将饮料食品带入实验室,学生在实验期间不准吃零食,不准乱扔废纸等,请大家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

  3. 保持实验室安静,听从教师指导,未经许可不得开启仪器设备。

  4. 实验前必须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方法,步骤同时复习有关教材内容。

  5. 实验开始前必须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向教师汇报,实验中必须按照操作规成实验步骤进行。

  6. 实验完毕需对实验设备进行检查整理清点归还所有一切,得到教室许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7. 爱护学校财产,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指导教师。

  8. 凡损坏仪器设备及实验室者一律按照规定赔偿。

  9. 凡违反操作规程不听劝告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试验,按照旷课论处情节严重者上报给处分。

  10. 每次实验结束必须将实验室打扫干净,学生离开实验室后,教师检查实验室器材、卫生、门窗后方可离开。



 三维动画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规范

总则

  1. 为确保学校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内网的稳定运行,提高教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2. 实验室设备是指为学校所属各单位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的极其和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空调等)。

  3. 本规定适用于三维动画实验室。

作业前的风险识别及消减措施

风险识别:

  1. 适用AC适配器时存在人身意外触电伤害。

  2. 湿手触摸电器插座、插头,私自接线,电源开关、插座漏电,人员触电。

  3. 进入现场,高出坠落物,碰伤、砸伤人员。

  4. 快速而频繁地开启和关闭电源易对半导体芯片产生伤害。

  5. 机房灰尘影响设备稳定运行。

  6. 房屋或空调漏水导致设备间进水。

  7. 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理,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消减措施:

  1. 先验电、后作业,在链接电源线之前,确认供电电压是AC适配器的额定电压;使用随机附带的AC适配器,不要使用其他的适配器;在更换电池前关闭一起电源,拔出AV适配器接头。

  2. 保持手部干燥,专业人员操作,设置危险标志、更换为合格开关、插座。

  3. 确认行走前方级周围作业情况,保持安全距离。

  4. 重新开启网络设备时,请在关闭电源3-5秒后再打开电源。

设备操作规程

  1. 工作室要按规定认真检查所使用的的工具、仪器是否良好适用。

  2. 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3. 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

  4. 出入网关、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讯设备是实验室的关键设备,不得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设备,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以及挪作他用。

  5. 任何人不得将食物、饮料带入机房,不得在实验室内进食、吸烟、吐痰。

  6. 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

  7. 规范布线,保证实验室的整洁美观。

  8. 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随意对设备断电、更该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9. 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消防安全规定

  1. 不准在实验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不准超负荷用电;

  3.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4. 不准违章操作用电设备;

  5. 不准在实验室使用明火;

  6. 不准毁坏消防设备;

  7. 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及乱扔烟头;

  8. 不准用纸、布和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和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

  9. 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呼叫机房管理人员;情况紧急时应拨打119,并说明实验室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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